从判决书来看,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是否能够继续建设,要看生态环境部对这一项目的环评如何认定。
监测显示,截至4月22日,全省PM10、PM2.5、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7.1%、22.8%、25.0%、3.8%、9.5%、28.6%。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此外,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实施双替代。全省火电、铸造、炭素、水泥、耐材、焦化、钢铁、电解铝等行业中,76%以上企业分布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区域内。加快推进以煤为燃料的畜禽养殖、烤烟、食用菌生产等农业生产清洁能源替代。解决煤电围城问题。全省公路货运量占比高达90.2%,比国家平均水平高出12个百分点。
推动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城镇下风向工业园区转移,为转型发展腾出环境空间。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持续优化城市交通。肖幼指出,建立跨省河流上下游突发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及十六字治水思路的具体举措,是预防和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有效保障,也是国家机构改革后,淮河流域局和淮委建立的第一个合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强调,淮委和淮河流域局将按照《淮河流域跨省河流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从信息共享、会商预警、应对处置以及加强协作等方面对共同处置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提出新的合作框架,共同分享相关监测数据,共同研判生态环境风险,共同商讨应对处置方案,共同创新优化协作机制。会上,姜永生介绍了淮河流域局转隶以来职能、机构设置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据悉,调整方案主要考虑到上述四项污染物为辽宁省主要污染物(占全部污染物的68%),也是国家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实行较高税额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设备投入、减少排放。调整方案将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适用税额上浮至2.4元/污染当量(上浮100%),其他维持1.2元/污染当量不变;将水污染物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适用税额上浮至2.8元/污染当量(上浮100%),其他维持1.4元/污染当量不变。
据了解,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大气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规定执行期限暂定两年,2020年及以后年度具体适用税额方案,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辽宁省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再研究确定。调整后,辽宁省环保税适用税额居于全国中游水平。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各省可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和调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5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的决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各省可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和调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据悉,调整方案主要考虑到上述四项污染物为辽宁省主要污染物(占全部污染物的68%),也是国家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实行较高税额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设备投入、减少排放。
调整方案将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适用税额上浮至2.4元/污染当量(上浮100%),其他维持1.2元/污染当量不变;将水污染物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适用税额上浮至2.8元/污染当量(上浮100%),其他维持1.4元/污染当量不变。据了解,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大气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规定执行期限暂定两年,2020年及以后年度具体适用税额方案,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辽宁省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再研究确定。调整后,辽宁省环保税适用税额居于全国中游水平。5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的决议
三是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要充分利用好土壤、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以及涉农等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在生态环境部机关设主会场,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设分会场。要保质保量完成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加强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现状调查并制定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做好农村污水治理与改厕衔接,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工作。
张桃林指出,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要综合运用专项督察等手段,加强对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进展滞后、有可能完不成任务的领域和地区的推动和督促。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要有效防范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等环境风险,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二是着力攻坚双90%等净土保卫战目标任务。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在京有关部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地要立足三农实际,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和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路子。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标准规范,以规划许可为抓手,抓好源头管控,把好准入关口,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坚决防止未治理修复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共同打好净土保卫战。
强化责任落实,集中力量,紧盯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强化督导考核,建立调度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攻坚战目标任务。要切实将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短板和缺项,逐一提出细化工作计划和具体解决措施。
抓紧摸清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底数,完善并落实污染地块用地准入机制,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安全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督促,建立健全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要加强组织协调,大力推进企业用地调查等工作。生态环境部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有关要求,组织对各地攻坚战成效进行考核。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考核实施方案,对本地区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成效等进行评估考核。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主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站位担使命、咬定目标不松劲、直面问题补短板。
黄润秋表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之年。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等目标任务。
让老百姓住得放心、吃得安心。黄润秋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四梁八柱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不断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要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但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推进缓慢、进展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压力较大、任务依然艰巨。要加快完善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化学品等领域的监测体系,推动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数据共享。六是严格工作成效考核。
国家层面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各地加快任务实施进度,对进展明显滞后省份进行约谈。五是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与重点督查。
黄润秋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确保如期实现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坚定有力的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攻坚战目标任务。
要按照《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各省(区、市)下一阶段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将措施、责任明确到具体地块、具体人员,切实抓好落实。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份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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